咸豐年間(1851―1861),陳西村閻家已在佛殿溝一帶開辦煤窯。
1956年,為解決縣域內的民用煤問題,由段村、陳西、廉莊、希賢等村合資開辦煤礦。
佛殿溝煤礦時期
1958年
2月23日,大躍進前夕,村辦佛殿溝煤礦轉為縣營企業,正式破土新建,并命為“平遙縣佛殿溝煤礦”。當時建礦的113名工人為來自農村的農民,技術力量很弱,勞動工具簡陋,只有5輛平車,屬于原始的手工操作。勞動報酬實行高級農業社記工分的辦法。
8月,首次使用風鉆進行掘進。
1959年
4月,礦區通電,井下安裝了電燈,照明條件明顯改善。
9月下旬,井下安裝了第一臺水泵,解決了井下排水難的問題。
12月,鋪設了道軌,安裝了絞車,建井進度明顯加快。
1960年
4月,探見上層煤。
1961年
7月,正式投產。采用殘柱式開采,絞車、畜力車分段運輸。平均月產達到62.4噸。
1962年
11月3日,發生建礦后第一次傷亡事故。段村鎮廉莊村廉樹英因絞車閥失靈,造成煤箱跑坡導致的運輸傷亡事故。
下半年正式納入國家預算內企業。
1963年
首先對主井提升系統進行改造,安裝了40KW無極繩絞車,用0.5噸礦車更換了木煤箱,并初步建立了安全、生產、技術、財務等方面的管理制度。
3月,在中共八屆十中全會精神指引下,全礦轟轟烈烈開展了增產節約運動。
8月,成立安全委員會。時在冊職工252名,累計投資71.8萬元,其中國家投資60.42萬元。
1964年井下全部使用礦燈照明。通風實行40KW主扇機械通風,全年生產原煤60015噸。
本年,開始采用長壁式回采。
1966年
全礦職工376人,全年生產原煤86495噸。
平遙縣紅衛煤礦時期
1967年
平遙縣佛殿溝煤礦,更名為平遙縣紅衛煤礦。
1970年
9月,段村公社棗林大隊報告:由于紅衛煤礦開采,導致全村大部分地表塌陷,房屋變形。
1971年
6月,建立礦總支和各支部。
6月22日下午,礦井遭受嚴重洪水災害。生產設施、生活設施、辦公設施受到嚴重摧毀。
8月,晉中地區革命委員會生產組下發《關于解決段村棗林大隊房屋倒塌問題的緊急通知》。
12月25日,成立了團支部組織。